新華社濟南8月2日電(記者婁辰)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1日召開新聞發佈會,解讀近期公佈的《法治山東建設綱要》。根據這份《綱褐藻醣膠要》,山東將推行法律援助“綠卡”制度,同時取消法律援助事項範圍限制,調整“經濟困難”界定標準,把更多的低收入群體納入法律援助範圍。
      山東省司法廳廳長王本群說,持有民政、工會、法院、社會福利機構等發放的社會救濟、救助證件或者證明材料的當事人,在需要時可將這些證件或材料作為獲取法律援助的“綠卡”,在免予經濟困SD記憶卡難審查的情況下獲得法律咨詢、代理、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。
      據介紹,2007年修訂的《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》規定,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線下的困難群眾可免費獲得法律援助服務。山東省今年將推動修改這一條例,考慮將“經濟困難”標準提升為“最外接式硬碟低生活保障線的2倍”,把低保線之上生活困難的“夾心層”群眾納入法律援助範圍。
      此外,山東還將在全省看守所普遍設立法律援賣房子助工作站,有效維護刑事訴訟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合法權益。
      截至今年6月底,辦公室出租山東省各級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616件,同比增長7%,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362件,同比增長12.5%。  (原標題:山東將生活困難“夾心層”群眾納入法律援助範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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